【48812】德州市幼儿普通话大赛来了小朋友们快来参加吧!
时间: 2024-05-05 18:26:34 | 作者: 纽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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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实施“童语同音·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的指导意见》(鲁教语字〔2021〕2号)、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举办“童语诵同音·共讲普通线年山东省幼儿普通话大赛的通知》要求,市教育体育局、市妇联决定举办“童语诵同音·共讲普通线年德州市幼儿普通话大赛。
参赛对象为全市幼儿园在园幼儿及家长,设小班组、中班组、大班组、家庭组,共4个组别。
(一)创作普通话作品参赛,可选择朗诵、说童谣、讲故事等形式,内容为传承弘扬齐鲁文化、黄河文化等中华优秀文化作品,要紧扣主题,积极向上,富有时代精神。时长不超过3分钟。
(二)小班组、中班组、大班组为单人赛;家庭组以幼儿家庭为单位参赛,每组选手不超过4名;每名(组)选手1名指导教师。
(三)选手要仪表大方、语言流畅、精神饱满、声音洪亮,展现学前儿童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大赛由幼儿园、县(市、区)、市逐级组织初赛、复赛,大赛组委会将推荐选手参加省决赛。赛期为3月至6月。
(一)大赛动员(3月)。各赛段组织单位通过省“童语同音”幼儿园联系点示范带动各幼儿园组织幼儿和家长开展传承弘扬齐鲁文化、黄河文化等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为内容的普通话比赛、展示活动,推选优秀选手。
(二)初赛(4月)。各县(市、区)教体局、妇联组织初赛,推荐选手参加复赛。
视频制作要求:横屏拍摄,分辨率为1920*1080,文件大小不超过700M,图像、声音清晰,同期录音,不得后期配音。在视频开头用文字展示组别、选手姓名、作品名称、指导教师姓名。视频文字建议使用方正字库字体或其他有版权字体,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没有经过授权的图片和视频,不得出现与大赛无关的标识。
(三)复赛(5月)。市教体局、妇联组织复赛。复赛结束后,复赛组织单位推荐选手录制视频作品提交至省大赛网站参加半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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